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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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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3-06-29
  • 截止日期:2023-07-07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市場處
約僱人員(五等技士職務代理人280薪點)
職缺數
1
副標題
人事室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 協助辦理市場工程文書及採購業務。
2、 資料整理及檔案管理。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8、9樓
待  遇
30,001至40,000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一、 請備妥下列文件採「電子信箱寄送報名資料」或「行政院事求人線上系統」擇一報名即可,恕不受理紙本寄送報名資料。
二、 證件須清晰之掃描檔,勿縮放勿裁切,不接受照相或用照片轉檔之文件,文件模糊不清難以辨識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未完成報名。
三、 必備文件:
(一)「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google即有報名表可下載,或於新北市政府徵才網-本職缺公告附件下載填寫,工作經驗限全職工作,志工、計時及工讀生等非正職均不予計入,報名表請勿貼附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書掃描檔。
(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證明或相關工作經驗服務證明書掃描檔(有則附)。
(四)身分證正反面掃描檔(勿縮放裁切)。
★採「電子信箱寄送報名資料」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信箱ak6697@ntpc.gov.tw ,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技士職務代理人-(姓名)」,以電子郵件寄達日期為準,寄達日期逾期者不受理。
★採「行政院事求人線上系統應徵」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將前述(一)至(四)文件結合為1個附件並於該系統應徵上傳。
四、本案於截止收件日後約10個工作天內以電話通知獲得面試資格參加面試。
五、本職缺甄選得擇優備取最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如本處有新增工作性質相近、同職等以下職務出缺者,得經簽奉機關首長核可後逕予通知遞補。
六、工作規則悉依勞動基準法及新北市政府相關規定為準,月支薪額3萬6,316元。
七、本職缺因原職務人服役4個月申請留職停薪,爰本案工作契約期間為錄取者到職之日起至112年11月5日止或被代理人留職停薪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約滿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繼續留用。
  • 聯絡人:翁楚荃
  • 聯絡電話:2276-5006分機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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