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 facebook
  • line
  • 友善列印(開啟新視窗)
  • 發佈日期:2022-06-21
  • 截止日期:2022-06-27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
職務代理人(約僱3等)
職缺數
3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一、辦理違章建築認定及拆除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新北市新莊區樹新路222號7樓)
待  遇
20,001至30,000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高中(職)以上畢業。
徵才條件
一、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三、需配合加班。

報名手續
一、採通訊報名,請檢附以下證件並依序排放(A4紙張裝訂):
(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須親自簽名或蓋章)請至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徵才網頁下載。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離職/在職或服務證明書)。
二、有意報名者請於111年6月27日前將應徵資料掛號逕寄或親送新北市新莊區樹新路222號7樓人事室吳小姐收(以郵戳或本大隊收件章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棄權論),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甄  試
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錄取者由本大隊通知當事人,錄取者須於報到日繳交符合職安法令規定由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指定之醫療機構(請至勞檢處勞工健檢網站查詢)健檢報告正本(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故本大隊新進人員報到時,應檢附規定之體格檢查報告。)。
二、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擇優增列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大隊得予從缺。
備  註
工作期間:本職務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估112年3月),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 聯絡人:吳小姐
  • 聯絡電話:02-22075911轉分機825
相關附件
  • 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ODT
  • 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DOC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