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 facebook
  • line
  • 友善列印(開啟新視窗)
  • 發佈日期:2020-09-17
  • 截止日期:2020-09-2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商業發展科3等約僱人員(辦事員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商業稽查、娃娃機查核、防疫巡檢與宣導(30%)
2、商品標示查核、物價查察(30%)
3、商圈輔導、活動行銷(30%)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4樓)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大學以上畢業。
徵才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並具相關公務機關稽查工作經驗者優先。
2、英語能力有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者尤佳。
3、熟悉電腦操作。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須非屬本局首長或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

報名手續
1、報名期限:自109年9月17日起至109年9月23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經濟發展局-商業發展科辦事員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
3、報名表件請郵寄至「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 黃先生收」(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樓)
4、應繳證件請以A4格式按下列資料依序裝訂:
(1)甄選報名表(請自本公告網頁連結中下載報名表檔案使用,並貼妥相片,須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4)身心障礙證明(無者免附)。
(5)英文能力檢定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6)請在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均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有不實,責任自負。

甄  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就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次甄選正取1人,擇優備取至多2人,前述備取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處理。
3、未獲擇優通知面試或面試結果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報名資料恕不寄還,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須檢還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否則將由本局逕予銷毀。

備  註
1、本甄選職務係人員留職停薪之職務代理,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薪點220點,折合月薪新臺幣27,434元。
2、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0年7月29日或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
3、本案職務代理人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本簡章規定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5、甄選報名表(免相片)下載網址:

相關附件
  •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DOC
  •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ODT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