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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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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3-06-08
  • 截止日期:2023-06-17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徵才
職缺數
正取:1人;備取:1人(候用期限:3個月)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3樓
待  遇
30,001至40,000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4.具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報名手續
一、請檢具下列文件於公告期限內郵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3樓地政局人事室邱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233,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受理),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人事室5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及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請至本局網頁下載:首頁 > 公布欄 > 機關徵才,並另將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電子檔寄至AS6007@ntpc.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人事室5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係以外國學歷應徵者,應繳交畢業證書正本及經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證明之影印本、中文譯本。畢業證書正本部分,亦得改繳經當地國合法公證人證明與正本完全一致,並經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證明之影印本。
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離職證明書或勞保加退保異動證明等)。
5.其他專業證照影本。
6.上述影本請雙面列印並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請應徵者本人簽名。
二、甄審通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錄取情形公告於本府「新北市徵才」網頁,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備  註
薪資(約僱5等280薪點,薪資36,316元)
進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 聯絡人: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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