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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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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2-05-16
  • 截止日期:2023-01-0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約僱人員-管理員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擔任本局拖吊場調度、文書、資料、統計、收費、值日、安全維護工作。
工作地點
新北政府警察局所屬公有拖吊場-依實際缺額派補。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一、國內高中(職)畢業(含)以上。
二、熟悉電腦操作、出納、檔案文書處理等。
徵才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並須配合服務單位業務安排。

報名手續
一、郵寄方式: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掛號寄至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7號,並請於信封註明「甄選約僱管理員及聯絡電話(手機及住家)」。
二、逕自遞送:於報名截止時間前逕自送達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7號「交通警察大隊收發室」(進大門口左手邊),並請收發人員加蓋收件日期圓戳章為憑。收件時段: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5時30分,中午休息時
間、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予收件,逾報名截止時間將不予受理。

甄  試
ㄧ、書面審核:占10%,以報名時所繳交資料內容是否符合審核標準,資格審核通過者,另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甄試事宜。
二、筆試:占30%(應考科目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三、中文打字測驗:占30%。
四、面試:占30%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初審合格者將通知參加甄選,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加甄試測驗,如無法聯繫或甄選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錄取標準:依第玖點甄選方式所列項目成績之總和分數,排定名次擇優錄取,惟未滿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同分時,以筆試分數較高者優先排序。
三、考生總成績最高第1名為正取,餘依考試成績核定2名為備取候用人員,候用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錄取人員應於報到日(以電話及文件通知本人)準時報到上班,若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
五、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之情事,雖經錄取亦撤銷資格,並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 聯絡人:林蘭真
  • 聯絡電話:02-22255999分機4542
相關附件
  • 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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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徵才公告

    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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