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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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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3-03-16
  • 截止日期:2023-03-22
  • 發佈單位:樹林區公所
臨時人員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辦理社會人文課業務:
1.身心障礙證明業務。
2.辦理社會福利津貼。
3.辦理社會福利宣導及人文活動。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高中職以上畢業,富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態度熱忱。
2.諳基礎電腦操作。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報名手續
意者檢具以下資料逕寄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樹林區公所秘書室收或親送本所1樓服務台(112年3月22日截止收件並以掛號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社會人文課臨時人員職缺】):1.甄選報名表(可至新北市樹林區公所網址→http://www.shulin.ntpc.gov.tw/訊息公佈/徵才/下載檔案-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具機車駕照尤佳(影本)。 (上均A 4格式),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社會人文課陳課長,電話:(02)26812106分機1601。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於候用期間因正取人員逾期未報到或離職時,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
二、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若屬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各區公所推薦之超額人力,經甄選合格後,優先錄取),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與面談。如無法聯繫者後果請自行負責,面談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如人選均不適當,本所得以從缺,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三、資格不符、未獲面試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勿寄送正本(未獲面試通知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本職缺為臨時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每月薪資新臺幣26,900元。
六、面試應備下列資料:
1.請使用Power point ,製作個人自傳簡報。
2.簡報頁數以 5-7頁為原則。
3.內容請包括以下:
(1) 基本資料:包括姓名、生日、學經歷…等個人資料。
(2) 家庭背景、個性、長期的興趣。
(3) 學、經歷簡要描述。
(4) 對所應徵職務之了解及看法。
4.筆記型電腦 (Windows 7,Office 2010 ) 、投影機由本所準備。
5.請參加面試人員將上述『個人自傳簡報 』檔案,自行製作完竣後,儲存於隨身碟;面試時現場自行傳輸於筆記型電腦,自行操作電腦及進行簡報。
七、本簡章規定有未盡事宜,本所得另補行規定之。
相關附件
  •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DOC
  •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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