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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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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9-06-25
  • 截止日期:2019-07-04
  • 發佈單位:五股區公所
臨時人員1人(正取1名,備取2名)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公寓大廈(社區)組織報備審查與受理各項櫃檯申請案件及協辦工程等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機關得視業務狀況調整工作)。

工作地點
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4段50號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1.大學以上畢業(具工程相關學經歷者尤佳)。
2.能配合加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4.屬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5.身體強健、品行端正、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

徵才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具工程相關學經歷者尤佳)。
2.能配合加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4.屬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5.身體強健、品行端正、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

報名手續
一、檢送資格文件:
1.最高學歷證件。
2.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附件下載,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說明:以上任職資料請送影本,以A4格式直式橫書夾妥(不必裝訂)。
二、報名方式:
意者請備齊所列資料,於108年7月4日前寄(送)新北市五股區公所人事室收(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四段50號4樓),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工務課臨時人員職缺」字樣(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甄  試
三、甄試及錄取通知等相關作業: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若屬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各區公所推薦之超額人力,經甄選合格後,優先錄取),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本所就獲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及「電腦文書測驗」,「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40字及格,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 7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及格者旋即參加「電腦文書測驗」(含word、excel),成績未達50分者,不予通知參加第二試;為求公平與公正,第一試由本所政風室主任監試。第一試及格者,本所另行通知參加第二試,第二試為「面試」,面試採問答及個人自傳簡報(內容含個人基本資料、學經歷、職涯規劃及應徵職務看法與了解等)方式,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欲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2916051#501林課長;其他疑問請電02-22916051#412宋先生。
五、備註: 1.本職缺為臨時人員,每月薪資新臺幣23,600元(含勞健保自付);進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109年是否續僱視年終評量成績及市府109年是否核定員額,再行檢討是否續僱。人員如未獲續僱,應即無條件終止契約關係,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2名,備取期限1個月。

相關附件
  •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doc

    DOC
  •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odt

    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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