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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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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1-04-13
  • 截止日期:2021-04-16
  • 發佈單位:林口區公所
職務代理人1名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重陽敬老禮金發放,協助各項社會福利活動辦理及福利津貼資格審查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者。
3.熟悉一般電腦文書處理,個性開朗、負責盡職、具有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且不排斥與民眾接觸。

報名手續
一、檢送資格文件:
1.最高學歷證件。
2.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附件下載,並請親自簽名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4.相關經歷及專業訓練、證照等證件影本。
※說明:以上任職資料請送影本,以A4格式直式橫書夾妥(不必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二、報名方式:
意者請備齊所列資料,於截止日前寄(送)新北市林口區公所林小姐收(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一段378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社會人文課課員職務代理人職缺」字樣(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三、甄試及錄取通知等相關作業:
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與面試。面試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如人選均不適當,本所得以從缺,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工作報酬: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薪資為新臺幣34,916元(須自付勞健保、勞退自付部分)。

五、僱用期間:至110年地方特種考試公務人員3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1年3月下旬),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要求留用。

六、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欲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6033111#215李課長;其他疑問請電02-26033111#532林小姐。

七、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備  註
至110年地方特種考試公務人員3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1年3月下旬),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要求留用。

正取:_1_人;備取:2人(候用期限:3個月)
相關附件
  •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0809)

    DOC
  •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0809)

    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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