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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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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6-08-07
  • 截止日期:2026-08-10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4等約僱人員
正取
1人
備取
2人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公庫管理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5樓)
薪  資
以薪點250點僱用,折合月薪新臺幣34,775元。
學歷/檢定要求
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具電腦操作技能,熟悉word、excel等文書處理作業能力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之情事。
報名手續
請於115年8月10日前將下列資料郵寄至新北市政府財政局人事室收(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5樓),信封上請註明「應徵4等約僱人員」與白天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者均不受理。
1.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如附件,需含自傳,並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經歷及專業訓練、證照等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甄  試
初審合格者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擇優通知面試者不另行通知。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本項甄試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遴選,經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未獲擇優通知面試或面試結果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備  註
1.本次徵才得列備取名額2名,備取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備取人員於備取有效期間內如有其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職務出缺,得依備取順位依序遞補。
2.報名資料恕不寄還,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須檢還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否則將由本局逕予銷毀。
3.進用期間:自核定僱用之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116年預算與業務計畫如經核定持續辦理,本局得審酌人員表現優先續僱。)
4.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出缺日期為115年8月28日。
  • 聯絡人:新北市政府財政局人事室涂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8246
  • 電子信箱:ai3058@ntpc.gov.tw
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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