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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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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2-06-24
  • 截止日期:2022-07-07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暫僱社會工作員
職缺數
5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執行『(北區)、(南區)身心障礙者主動關懷服務方案』服務,包含電話初篩新領證者之需求、需求評估、福利諮詢等。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待  遇
30,001至40,000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於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相關課程學分,領有畢業證書與修課證明文件者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非社工本科系或相關科系者請勿試)。
二、具社會工作師證照者或社工直接服務經驗者尤佳。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務必使用新版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訊息公告-徵才資訊下載:https://www.sw.ntpc.gov.tw/home.jsp?id=dec5a2b78aef6c85、(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大學以上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務請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身心障礙者主動關懷務方案』社工員」,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晏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2491),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1年7月7日止。
甄  試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2.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備  註
1.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
2.薪資待遇:月薪36,316元。(具社會工作師證書並具執業執照者每月增加4,150元、具社工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每月增加2,075元)
3.正取:5名;備取:3名(候用期限:3個月)
相關附件
  •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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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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