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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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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6-06-08
  • 截止日期:2026-06-23
  • 發佈單位:新莊區公所
新莊區公所秘書室臨時人員1名(月支報酬新臺幣32,450元)
正取
1人
備取
1人
副標題
秘書室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協助本所場館租借及管理維護等相關業務。
2.協助交換及遞送公文、至郵局寄件等工作。
3.禮堂及夜間辦公等輪值事項。
4.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薪  資
月支報酬新臺幣32,450元
學歷/檢定要求
◎學歷:高中職(含)以上畢業。
徵才條件
◎高中職(含)以上畢業,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需能配合平日晚間及假日機動性加班。
◎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具簡易水電等基本維修經驗或技術者尤佳。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具認真、耐心及主動積極工作態度
報名手續
1.報名期限及方式: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以掛號或逕送242008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秘書室收【信封註明:應徵秘書室非編制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2.檢附資料:
(1)甄選報名表(如附檔),無需相片,須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
(2)學歷畢業證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其他:相關專長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原住民證明及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5)以上文件皆以A4影印,並請在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均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有不實或有遺漏,責任自負。

甄  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面談逾通知時間10分鐘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職缺正取1名(為現缺),備取1名(候用期間3個月)。如應徵人員無適當人選或不足時,得予僅以符合業務需求條件者錄取或從缺。資格不合、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甄選錄取者,僱用後試用2個月,試用期滿經評量及格後正式僱用,評量不合格者,終止勞動契約。
3.報名資料原則不予發還。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逕自附空信封並應貼足郵資,以利郵寄,否則將由本所逕予銷毀。

備  註
聯絡電話:(02)29929891分機7309蔡小姐
  • 聯絡人:蔡小姐
  • 聯絡電話:29929891分機7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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