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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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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8-11-06
  • 截止日期:2018-11-19
  • 發佈單位:樹林區公所
課員1名,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經建行政職系。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本區專案工程。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具備土木、營建、建築等領域相關學習背景者尤佳。
4.現職非經建行政職系,但具調任資格者(如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建築工程、都市計畫技術等職系)亦可。
5.任事積極、細心,學習能力強,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PowerPoint、Excel等相關軟體運用者。

報名手續
應檢具資格文件: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現職派令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5.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並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說明:以上任職資料請送影本,以A4格式直式橫書夾妥(不必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甄  試
由本所就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勿寄送正本,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憑寄還。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
備  註
1.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相關資料於截止日前郵寄至「新北市樹林區公所人事室」收(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經建行政職系課員」(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聯絡人:人事室戴先生。聯絡電話: 02-26812106分機2201。
2.本次甄選得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聯絡人:巫小姐
  • 聯絡電話:(02)2681-2106#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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