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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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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9-02-20
  • 截止日期:2019-03-08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
土木工程職系(P05,P06-P07)技士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 辦理農業工程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 本職缺支援本府農業局。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2樓)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 具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及格)。
2、 符合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現(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等各款情事之一。

報名手續
採通訊報名,恕不接受傳真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證件請依序排列裝訂,如為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無訛」並簽章)於截止日前寄至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人事鄭小姐收(以郵戳為憑)【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43號5樓;聯絡電話:(02)8952-6055分機141】(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1)公務人員履歷表(電腦打字,須附照片、自傳且末頁請簽名)。(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須經駐外館處驗證)。(4)最近1次銓審函影本。(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3年獎懲證明文件。(6)英語能力證明及其他相關經歷(證書)證件(無者免附)。(7)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甄  試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處得予從缺,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未到者視同放棄。如需返還徵才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逾期及證件不全恕不受理。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另本次擇優候補者,得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備  註
本職務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核准後始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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