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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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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8-10-19
  • 截止日期:2018-10-2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2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性質)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不屬其他承辦人業務之綜合業務來文處理。
2.LGPM地方訪視建議事項列管。
3.路平專案。
4.監察院案件辦理。
5.配合本府各局處及本局其他科室辦理各類專案性質業務。
6.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待  遇
20,001至30,000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徵才條件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
2.品行端正,有服務熱忱,願配合業務需要加班,有獨立思考及解決問題能力。
3.熟諳電腦office等文書軟體使用操作,瞭解公文撰寫者。
4.除有重大特殊理由外,能做滿工作合約期限者尤佳。

報名手續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1)本局甄選報名表(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2)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述順序排列,並以迴紋針固定(勿裝訂),俾利審查,並於107年10月22日前親送或郵寄: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0樓水利局人事室盧小姐收(郵戳至遲以107.10.22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2等約僱職代(秘書室)」及白天聯絡電話。
甄  試
初審合格者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之比例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欲退還相關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並填寫住址及收件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本項甄試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遴選,經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備  註
1、本職缺係職務代理性質,僱用期間自錄取簽准報到日起至10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至108年3月),月報酬為190薪點(約新台幣23,693元)。
2、本次徵才正取1名,另得擇優1~2名列備取,備取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通知錄取人員如於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無法到職者,視同放棄。
4、請下載本局甄選報名表報名。
5、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893盧小姐。

  • 聯絡人:盧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893
相關附件
  •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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