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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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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8-10-09
  • 截止日期:2018-10-1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5等約僱人員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天然氣、加油站等公用事業協調業務。
2、辦理能源推廣相關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4樓)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徵才條件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須非屬本局首長或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
報名手續
1、報名期限:自107年10月9起至107年10月15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經濟發展局-綠產科5等約僱(公用事業協調業務)」
3、報名表件請郵寄至「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 黃小姐收」(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
4、應繳證件請以A4格式按下列資料依序裝訂:
(1)、甄選報名表(請自本公告網頁連結中下載報名表檔案使用,並貼妥相片,須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4)、請在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均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有不實,責任自負。

甄  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就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次甄選正取名額1人,並擇優備取1人,於正取人員放棄時依序遞補之,其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2、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處理。
3、未獲擇優面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報名資料原則不予發還,如有返還書面資料之需要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備  註
1、本職缺為五等約僱人員,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薪點280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4,916元。
2、本簡章規定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 聯絡人:黃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5574
相關附件
  • 甄選報名表

    DOC
  • 甄選報名表

    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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