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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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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8-09-19
  • 截止日期:2018-09-26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新北市政府主計處基金預算科職務代理人(約僱4等)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本處基金預算科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2樓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會計、財務管理或其他相關科系畢業。
2.具公文寫作、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含相片、自傳及簽章)、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歷或訓練證明文件影本,並請於信封及報名表封面上註明『參加職務代理人職務甄試』,於107年9月26日前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送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2樓主計處人事室,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上開報名表可至本處網頁( http://www.bas.ntpc.gov.tw/ )»業務資訊»人事»人事業務相關表件下載»職缺投件專區下載。
3.聯絡電話:02-29603456#7412 廖先生
甄  試
1.初審合格者,擇優辦理面試。
2.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3.以約僱4等人員僱用,每月支給250薪點;職務代理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08年3月31日止或代理原因消失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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