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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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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9-02-18
  • 截止日期:2019-02-26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聘用社會工作員 8 名
職缺數
8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一)受理保護性案件及高風險家庭案件之通報及篩派案。
(二)進行兒少保護性業務及高風險家庭高度風險個案之調查。
工作地點
詳見工作條件
待  遇
40,001至50,000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一、公告資格條件:
(一)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2項各款應考資格者。
(二) 具1年以上保護性服務經歷者。
(三)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徵選。
(四) 經本中心甄選委員書面審查擇優同意進入面試者。
徵才條件
二、薪資待遇:
(一) 保護性社工資歷以職六等六階(360薪點)起聘(即新臺幣48,096元),保護性社工資歷未達3以上者,分別依其保護性年資為2年以上未滿3年以六等五階(344薪點)、1年以上未滿2年以六等四階(328薪點)起聘。
(二) 聘用社會工作員及社會工作督導符合下列要件者,得採計經銓敘部備查有案最近一次報酬薪點比照敘薪: (1)曾任職務性質與擬任職務性質須為同一屬性,其工作經驗確為現職工作所需者。 (2)須有銓敘部備查有案之聘用社會工作員或社會工作督導資格。 (3)經曾任機關開立服務優良證明。前項比照敘薪,新進人員應於報到後二週內,檢附符合上述所定相關書面資料提出申請。但比照敘薪以至該職等敘薪最高階者為限。
三、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3樓),本次徵才上班地點將依人力狀況安排於板橋、土城、中和、三重、新店、樹林、淡水區駐點辦公。
報名手續
四、應徵文件及聯絡方式:
(一) 應備文件: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1.報名表,請至本中心網頁https://www.dvp.ntpc.gov.tw/home.jsp?id=NTQ=下載報名表填寫後寄至本中心、2.親自處理之個案工作報告1份(請另行就原件改作或隱匿可資辨識某特定人員之相關個人資料)、3.保護性工作服務證明文件、4.最高學歷證件、5.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之修課證明文件(如成績單)、6.其他相關經歷證件;並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之職務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手機,於108年2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逕寄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3樓黃先生收,聯絡電話:02-89653359#2406。
甄  試
(二) 甄選方式:
    1.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筆試及面試)。資格條件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者自行負責(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另視甄試成績增列備取人員至多3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頁,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中心得予從缺。
  • 聯絡人:黃方珉
  • 聯絡電話:02-89653359#2406
相關附件
  •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odt

    ODT
  •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doc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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