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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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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8-10-09
  • 截止日期:2018-10-1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5等約僱人員
職缺數
1
副標題
人事室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河川巡防管理等相關業務。2.協助辦理河濱公園場地租借及管理事宜。3.辦理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435藝文特區附近;湳仔溝抽水站內)
待  遇
30,001至40,000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大專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二年以上者。
徵才條件
1.熟諳電腦文書作業系統及綜整資料能力。
2.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
報名手續
1.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於107年10月12日前親送或郵寄至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人事室施先生收,機關地址:22052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 (郵戳至遲以107.10.12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5等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
(1)本處甄選報名表(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請至本處官網公告區下載:http://www.hrcm.ntpc.gov.tw:7648/Home/Page?_id=408)
(2)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甄  試
1.初審合格者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之比例擇優通知面試。
2.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甄選錄取名單可至本處網站之「最新消息」-「資訊公告區」項下查詢。
2.本項甄試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遴選,經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3.本次徵才得擇優增列候用人員,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於候用有效期間另有相同或性質相近職務出缺時,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
備  註
1.僱用期限: 自通知報到之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次年度續約與否依中央款是否核發補助及年終考核結果辦理。
2.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金為新台幣34,916元。
3.錄取者應於接獲通知到職日1個月內完成報到(可立即上班者尤佳)
4.請下載本處甄選報名表報名。
5.聯絡電話:(02)89699596分機151施先生
  • 聯絡人:施先生
  • 聯絡電話:(02)89699596分機151
相關附件
  •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DOC
  • 甄選報名表

    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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