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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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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7-11-07
  • 截止日期:2017-11-14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會計室薦任第七職等 主任(內陞,預估缺)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綜理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會計室相關業務。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具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20條資格之本處及所屬主計人員(請檢附「職缺投件附件資料」夾中之「主辦主計人員資格檢核表」,未檢附或未填妥者將不予受理)。
2.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
3.具溝通協調、領導統御能力、能配合兼職者。

報名手續
1. 請至新北市政府主計處網站首頁»業務資訊»人事»人事業務相關表件下載»職缺投件專區下載「職缺投件附件資料檢核表」檢附下列資料。
2.請檢附(A4格式):職缺投件附件資料檢核表、甄審候選人資績評分表、公務人員履歷表、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審定函及任每一新職之第一張銓審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另檢附敘獎、採購證書、英檢證明、其他相關證照及訓練進修等資料影本(證件不齊者恕不計分,訓練進修部分得至公務員終身學習網站下載訓練時數);所附資料不齊全、未於公務人員履歷表右上方空白處註明應徵機關職務及未於電話欄位填寫白天可連絡電話者將不予受理。
3.「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ECPA人事服務網/應用系統/B5系統列印,或請人事單位協助,訓練欄位之計分以終身學習網時數為主,自傳欄位請寫300字並親自簽名,履歷表欄位如與所附資料不符(如專長、語言能力)恕不受理;「甄審候選人資績評分表」請依範例填至訓練進修欄位為止,並僅填五年內與現職同職務列等相關部分,將電子檔Email至AJ9734@ntpc.gov.tw並於主旨註明姓名。
4.意者請於106年11月14日前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2樓(新北市政府主計處人事室),逾期不受理(若採郵寄則以郵戳為憑)。 聯絡人:廖先生,電話:(02)29603456#7412
5.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6.本次甄審除正取1名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名額不逾職缺數2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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