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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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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7-06-16
  • 截止日期:2017-06-2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一般行政職系科員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一、辦理國際事務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9樓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一般行政職系薦任第6職等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且未受懲戒處分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具英語聽說讀寫能力達CEFR語言能力參考指標B2以上程度(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並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倘具第二外語能力尤佳。
二、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並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報名手續
一、報名方式: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一般行政職系科員甄試」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報名日期自106年6月16日起至106年6月23日止(以郵戳或秘書處收文章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二、郵寄地址:新北市政府秘書處人事室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9樓,電話:29603456轉2190張小姐)。
三、請檢附下列資料:(以A4規格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 公務人員履歷表 (請黏貼照片及填寫自傳與簽章) 。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 銓敘部最近一次銓審函影本。
5.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 現職派令影本。
7. 如具相關證照者併請提供。
四、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由本處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處得予從缺。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聯絡人:人事室張筱筠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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