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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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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8-12-11
  • 截止日期:2018-12-2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5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缺數
2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勞資會議輔導備查、工作規則審查、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核備、童工許可、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資遣通報及勞資爭議調解等相關業務。
2.辦理外籍勞工入國通報等相關業務、協助處理外勞查察、仲介管理等相關行政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7樓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之大學以上畢業。(勞工系、社工系、法律系、企管系、人力資源管理系等相關科系為佳)。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3.具獨立作業能力。
4.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
6.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至108年10月下旬)
7.薪資說明:月支34,916元

報名手續
1.通訊(以郵戳為憑)或現場交件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12月2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
2.信封上請註明應徵(5等約僱人員-考試職務代理人)字樣
3.郵遞地址及收件人: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7樓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人事室李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46)請備齊下列資料:
(1)甄選報名表1份(請自行下載報名表格式使用,並採雙面列印、貼照片、親自簽名或蓋章)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列印於A4大小紙張上,並自行註明僅供身份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相關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影本(高中職學校畢業者需檢附)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

甄  試
合於初審條件者由本局擇優通知面試,如須返還書面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面試及錄取均以電話通知。未能參與面試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備  註
除正取名額外,本局得視業務增列備取4名,並以同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聯絡人:李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46
相關附件
  • 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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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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