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 facebook
  • line
  • 友善列印(開啟新視窗)
  • 發佈日期:2018-12-10
  • 截止日期:2018-12-2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職業重建督導(預估缺)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一、負責新北市板橋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督導工作及相關業務。
二、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一、應徵本職缺者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3條第1款至第5款規定專業人員資格之一。
(二)完成督導專業訓練36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
(三)從事所督導業務之工作3年以上。
二、應徵本職缺者應完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管理應用系統」專業資格(網址:https://vrs2.wda.gov.tw/eVRS/)登錄審核事宜(須檢附勞動部函復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審查結果通知,未附者視為證件不齊不予受理)。
三、本案職缺為預估缺,自108年1月1日起出缺;進用人員自到職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將視考核成績及計畫經費予以續聘。
四、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五、薪資說明:聘用新資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委外派遣人力之「計畫經理」薪資標準規定,月支47,741元。

報名手續
1.通訊(以郵戳為憑)或現場交件,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12月21日止(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
2.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業重建督導」字樣。
3.郵遞地址及收件人: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7樓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人事室李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46)請備齊下列資料:
(1)甄選報名表1份(請自行下載報名表格式使用,並採雙面列印、貼照片、親自簽名或蓋章)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列印於A4大小紙張上,並自行註明僅供身份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勞動部函復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審查結果通知
(5)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6)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

甄  試
合於初審條件者由本局擇優通知面試,如須返還書面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面試及錄取均以電話通知。未能參與面試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備  註
除正取名額外,本局得視業務增列備取1-2名,並以同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聯絡人:李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46
相關附件
  • 報名表

    ODT
  • 報名表

    DOC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