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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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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8-10-18
  • 截止日期:2018-10-26
  • 發佈單位:新莊區公所
經建行政職系辦事員(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免費接駁公車、公車路線及站牌等業務。
2.工商公用事業(含工廠校正、工商普查)等經建業務。
3.電力、電信、自來水及瓦斯等公用事業管理。
4.商品標示檢查、經濟問題調查分析、觀光事業推廣等經建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莊區公所(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男性須役畢)。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具經建行政職系同職組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3.熟悉一般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能力。(如Word、Excel等office系列軟體操作)
4.工作熱忱、負責盡職、主動積極,能配合業務共同努力者。

備  註
1.有意應徵者檢附:新式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自Ecpa下載,並附自傳、簽章)、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考試及格(或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最近1份銓敘部審定函、近3年考績通知書(皆以A4影印)。
2.請於上網公告期限截止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以放棄論)掛號或逕送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經建課經建行政職系辦事員及應徵者白天聯絡電話】,本所聯絡電話02-29929891#168劉小姐。
3.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 聯絡人:劉怡君
  • 聯絡電話:29929891分機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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