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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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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8-08-14
  • 截止日期:2018-08-1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工務局施工科4等職務代理人
職缺數
正取:1人;備取:1人(候用期限:3月)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採購稽核相關業務。
2.採購工程案件列管及進度控管。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1.學歷: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略熟採購法規,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並具擬任工作所需基本知能,熟諳電腦作業(二代公文)者尤佳。
2.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
3.經歷:若有相關經歷請檢附相關證明。

徵才條件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107年8月19日前(郵戳為憑)檢具以下資料郵寄至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人事室收(機關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並請註明聯絡電話,【信封請註明應徵施工科4等約僱人員(職代)】。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如附檔,請親自簽名及黏貼相片,須含學經歷及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請影印於A4同一面)。4.其他資格證明。
報名手續
初審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如審查不合者恕不另行退件。(請務必留下多種聯絡方式,以便聯絡)
甄  試
1.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掛號」回郵信封(請附足郵資)俾利郵寄返還。
2.應徵人員如不符本局所需,本局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3.另需遵守本府規定辦理僱用事宜。

備  註
1.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7年地方特考四等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2.薪資:比照「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50薪點報酬支付估算,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1,175元,另局支付機關勞健保離職儲金部份,受僱人仍需自付勞健保及6%離職儲金。
3.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 聯絡人:陳艷紐
  • 聯絡電話:29603456分機7821
  • 傳真號碼:29686064
  • 電子信箱:ab6310@ntpc.gov.tw
相關附件
  • 工務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DOC
  • 工務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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