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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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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8-02-22
  • 截止日期:2018-03-08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辦事員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老人福利業務等相關行政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社會行政科及格,且無限制調任情事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工作態度積極,具有服務熱誠,溝通能力佳。
報名手續
1、符合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7年3月8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貼妥照片及末頁簽名)、(2)「甄試人員資料簡表」(請於新北市政府徵才網站http://www.ntpc.gov.tw/ch/home.jsp?id=32&parentpath=0,6,27&mcustomize=job_list.jsp社會局發布之本項徵才訊息內下載)、(3)「身分證正反面」(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4)「現職派令」、(5)「歷次銓敘部審定函」、(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7)「考試及格證書」、(8)「大學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逕寄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5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人事室收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3698桑小姐),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社會行政職系辦事員職務」。
2、「甄試人員資料簡表」電子檔請另Email至ntpc00910@ntpc.gov.tw。
3、報名文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不退件亦不通知面試。
甄  試
4、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試(含筆試及面試),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以從缺;甄試時間另行通知,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5、本案甄選職缺將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之職缺為限。
備  註
6、經評定為錄取人員者,由本局向其原單位辦理商調,如尚有原任職機關服務義務者,請勿報名。
相關附件
  •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甄試人員資料簡表1060510.dot

    DOT
  •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甄試人員資料簡表1060510.doc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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