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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8-11-1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康誥坑溪驚變黃河 環保局查緝上游工程懲原兇
新北市環保局於本(11)月17日下午接獲通報,汐止區康誥坑溪繼5日泡沫廢水後再度發生溪水污染現象,稽查員立即攜帶相關設備趕赴現場,發現溪水確實呈現黃色混濁情形,立即展開追查,發現污染元兇是上游一處營建工程,因工區內未舖設足夠防止雨水進入之防治措施,導致雨水沖刷後之泥水直接排入康誥坑溪污染水體,本局已現場告發並令業者盡速改善。

環保局指出,本月初曾接獲陳情該河段有泡沫廢水,但因民眾通報時間較晚,稽查員趕至現場時,該河段已無明顯污染事證,而稽查員即加強例行巡查,並針對上游進行通盤性調查以掌握該區各污染源之狀況,對於捍衛河川水質毫無鬆懈之心。

環保局(17)日下午接獲通報後立即趕赴現場,現場初步檢測水樣未發現有明顯毒性,故先排除工廠污染之可能。另目視水色帶有大量泥沙,研判應為營建工程產生之逕流廢水,故鎖定上游一處新建工程並會同工地業者查察,發現該工程工區內未舖設足以防止雨水進入之遮雨、擋雨及導雨設施,導致雨水沖刷工地表面後含高泥沙量之廢水逕經側溝排入康誥坑溪,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本局依法告發並限期業者於10日內改善完成。

環保局進一步說明,營建工地不論是基礎工程,抑或裝修工程,各階段若未做好環境管理皆可能造成水體污染。因此環保局除要求工程施工前提報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工地亦須設置足夠的遮雨、擋雨及導雨設施並定期清理維護,以減少雨天泥沙沖蝕排出量。以這次違規事件為例,工地未依上述規定執行,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600萬元罰鍰,後續將以實際調查結果依環保署所訂裁罰準則進行處分。

環保局強調,後續仍將加強派員針對該區域監控搜索可疑污染源,守護汐止區域河川,一旦查獲污染業者,將採嚴查重罰阻止破壞環境之行為以維護良好之環境品質。再次呼籲業者,稽查員的查緝不分晴雨晝夜,24小時全年無休,千萬不要心存僥倖,挑戰市府鏟除不法業者之決心。另外,因水污染之發生常稍縱即逝,查獲不法之機會有如與時間賽跑,民眾若有發現污染事件時,請即時逕撥1999市政服務專線,環保局將即時派員查處、打擊污染,以共同守護我們的環境與生活品質。

資料詳洽:

環保局環保稽查科  許銘志科長 電話:2953-2111分機3031
環保局新聞聯絡人  王景弘 電話:2953-2111分機2059

  • 聯絡人:王景弘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聯絡電話: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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