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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8-04-20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市政府公告指定「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廟」、「三峽庄役場」為古蹟
【新北市訊】新北市三峽區再添兩件珍貴文化資產,位於新北市三峽區長福街1號的「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廟」,是由藝術大師李梅樹督造的廟宇建築,亦是三峽重要信仰中心;另位於三峽區中山路18號的「三峽庄役場」(原稱三峽歷史文物館),為見證三峽地方治理之歷史的重要建築。經新北市政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史蹟聚落建築群及文化景觀審議會決議,指定為古蹟,已分別於107年4月13日及107年4月3日發布公告。
文化局表示,「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廟」肇建於清乾隆年間,為地方的信仰中心。1895年乙未割臺之役,曾作為抗日義軍大本營,具有重大歷史意義,而廟宇建築是由藝術大師李梅樹督造,廟宇的營造與裝飾多出自當時知名匠師與藝術家之手,富有高度宗教藝術美學之價值。另「三峽庄役場」,創建於1928年(昭和3年),1929年完工,後經1945年、1986、1992年數度改易使用單位,包括「三峽鎮公所」、「民間團體聯合辦公廳」、「機關聯合員工消費合作社」,至1995年改稱「歷史文物館」,見證三峽地方治理的歷史變遷,極具地方歷史與行政變革之意義。
文化局表示,後續市府將進行「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廟」、「三峽庄役場」調查研究並依此進行修復,讓人文薈萃的三峽再添文化景點。

  • 聯絡人:謝岱倫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
  • 聯絡電話: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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