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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7-11-14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掛羊頭賣狗肉 山坡地非法棄置掩埋廢棄物 不肖業者遭新北環保局移送法辦
【新北市訊】新北市環保局11月9日接獲新北市警察局土城分局通報,疑有不肖業者於新北市土城區柑林段996地號(土城區和平路91巷廢棄彈藥庫旁山坡地)非法棄置廢棄物,稽查人員立即會同員警,查獲業者正在現場進行整地掩埋廢棄物,稽查員除立即要求業者停止污染行為外,另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法辦。

環保局表示,9日下午5時許接獲土城分局通報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查獲前述地點堆置營建混合廢棄物及污泥逾萬立方米,曾姓及劉姓行為人正駕駛挖土機整地掩埋廢棄物,惟經查其均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而逕行廢棄物清除處理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第46條規定,由警方以現行犯逮捕,合併違反水土保持法,全案移送至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經調查,該址工區大門張貼有「新北市土城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工程第四標(後續工程)」告示,惟前述污水下水道系統工程業者表示,其係向該址原土地承租人租用工區內一小部分土地,作為停放工程機具之用,故依規定於門口張貼相關工程公告,不知原土地承租人藉此之便堆置廢棄物。此舉讓周遭民眾誤以為場區內正進行污水下水道系統工程施作,遂其從事違法行為之目的然天網恢恢,因該區屬未經核可開發區,卻有許多大型工程車輛載運土方出入,引起警方懷疑跟監,始事跡敗露遭逮獲,目前除前述2名行為人以現行犯逮捕外,另下水道系統工程廠商2名人員亦列為嫌疑人遭移送。

環保稽查員當場亦同步採集污泥樣品送檢進行重金屬成分分析,將視檢驗結果來釐清是否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倘確屬有害廢棄物,將先移除表面廢棄物,並檢測土壤是否受到污染;如確認土壤受到污染,則將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辦理後續污染監控、整治事宜。本案因已移送地檢署偵辦,後續如經檢察官同意無須保存證據,將立即要求污染行為人進行廢棄物清除,倘行為人未能完成,則將連帶要求地主負起清除、處理責任。

而針對廢棄物來源部分,一旦查明若有社區、事業有涉嫌交付廢棄物予未領有合法許可之人士清理者,除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分外,也將負有連帶清理及環境改善責任。

環保局也鄭重呼籲,依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凡涉及違法清除處理廢棄物,從垃圾產生之委託人、收受及清除垃圾之業者、及提供土地供堆置、回填之土地所有人等,都負有連帶行政、刑事及清理責任,因此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否則一經查獲違法情事,絕對是得不償失。

資料詳洽
環保局環保稽查科 許銘志科長 電話:29532111分機3031
環保局新聞聯絡人 鄧筱光技正 電話:29532111分機2059
  • 聯絡人:鄧筱光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聯絡電話: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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