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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7-11-10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 類 別:機關新聞
107年度新北市總預算案社會福利支出較106年度相同基礎支出比較結果實際增加24.75億元
【新北市訊】107年度新北市總預算案社會福利支出235.56億元,雖較上年度238.46億元,減少2.90億元;惟因新北市政府之社會福利支出預算,106年度較107年度多編列以前年度已執行之墊付轉正數27.65億元,因該預算數已於以前年度執行完畢,在比較107年度及106年度實際可運用於社會福利支出上,27.65億元應排除不得列計,扣除該筆預算後,107年度較106年度之社會福利支出預算數實際增加24.75億元。
前述增加之24.75億元,主要為:
(一)辦理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經費22.56億元,較上年度增加13.11億元;
(二)補助民間機構辦理中低、低收入戶老人之養護、醫療、緊急安置及遭棄養老人之醫療安養看護等費用5.80億元,較上年度增加4.80億元;
(三)65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健保費及65歲以上老人健保補助22.10億元,較上年度增加1.57億元;
(四)衛生福利部補助辦理「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推動49歲以下身心障礙者照顧服務」經費2.34億元,較上年度增加1.32億元;
(五)公私協力公共托育服務設置輔導管理及培力相關計畫經費4.08億元,較上年度增加1.30億元;
(六)辦理學前幼兒就學補助相關經費(就學補助及課後留園)11.61億元,較上年度增加1.21億元;
以上顯見朱市長對新北市社會福利之重視。




[附註]:前述106年度較107年度多編列之墊付轉正數,係指104年度墊付10.08億元、105年度墊付17.57億元,合共27.65億元,依規定應於106年度編列預算轉正者。
資料詳洽:主計處 鄭處長瑞成、公務預算科曾代理科長筱楓、基金預算科巫科長玉玲
電話:(02)2960-3456轉7400、7453、7470
  • 聯絡人:許品晨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主計處公務預算科
  • 聯絡電話: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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