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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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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02-1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形塑新北市都市特色 規劃人本友善環境

【新北市訊】新北市升格以來,城市規劃方面的提昇有目共睹,透過修正全市性都市設計審議原則具體化都市設計願景,強調整體開發區地區特色。在環境永續上要求達到「風環境」、「光環境」、「透水城市」之目標,更訂定社會住宅、老人住宅、通用設計等都市設計審議原則,以建構人本友善環境。
  例如台北大學特定區、新板特定區立體聯通式空橋、新莊副都心商業人行空間的串聯與整體街廓設計原則,到淡水、八里地區高度景觀管制等都市規劃成功經驗,都是透過都市設計審議努力達到的成果,除此之外,新北市更要求藉由基地外部開放空間特色及建築內部空間規劃合理性,提升人行空間舒適安全,並配合自行車道系統於申請基地內規劃自行車停車空間等,以達到都市人本環境、樂活城市之目標。
  此外,因應氣候變遷以及極端降雨造成各地重大災損,必須增加透水、儲水功能。新北市透過「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規定新開發建築物最少雨水貯留量,也調降建蔽率、地下室開挖率5%~10%。102年11月修正透水都市設計審議原則,規範申請案件基地透水面積應檢討大於80%法定空地,實現「透水城市」的目標。
  102年發布實施「板橋江翠北側地區都市設計審議原則」,是全台灣第一個風環境管制原則,不僅針對建築外觀色系、視覺景觀、開放空間規範,亦對於影響環境氣候之建築物面寬、環境風場提出多項具體設計規範,接下來將以光環境為研究議題。此外,同年公告之「新北市社會住宅都市設計審議原則」,針對無障礙環境、救護車、復康巴士路線規劃、管理維護等通用設計與特殊用途之建築物,提出明確之設計規範,目前也正在研擬老人住宅都市設計審議原則,希望透過都市設計實現新北市人本友善環境。
  因應新北市升格後邁向國際化,面對都市改革創新及快速發展,並強化本市境內不同開發區之地區環境特色,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也預計在今年辦理整體開發區都市設計原則研究案,透過各地區基地現況、周邊環境調查,以及公私部門共識,研擬出具體明確之地區性都市設計審議原則,規劃新北市宜居城市下一步藍圖。

新聞諮詢:城鄉發展局都設科曾涵筠   電話:(02)2960-3456轉7246
新聞聯繫:城鄉發展局秘書室黃曉珮   電話:(02)2960-3456轉7183

  • 聯絡人:黃曉珮
  • 聯絡單位:秘書室
  • 聯絡電話:7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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