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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8-12-1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對大西洋公司再開罰新臺幣120萬元
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西洋公司)製售之寶特瓶裝「蘋果西打(2000mL)」產品,前因發現案內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規定主動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衛生局已裁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針對產品品質部分,衛生局抽驗案內產品並檢出酵母菌,此結果亦為導致產品有酸敗、異味及沉澱現象之主因,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據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及衛生福利部105年5月12日以部授食字第1052000998號令訂定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第1項罰鍰裁罰標準」,再處大西洋公司新臺幣120萬元罰鍰,衛生局因蘋果西打變質事件共計開罰大西洋公司新臺幣220萬元。

資料詳洽:食品藥物管理科 科長楊舒秦 電話:2257-7155分機2211
  • 聯絡人:黃若軍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衛生企劃科
  • 聯絡電話:02-22577155轉2638
相關附件
  • 1071213-新北市衛生局對大西洋公司再開罰書面新聞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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