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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8-08-1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市抽驗中元應景食品 2件豆腐製品驗出防腐劑
中元節將至,新北市衛生局針對市售祭祀、普渡貢品防腐劑、漂白劑、甜味劑、保色劑、農藥殘留及非准用添加物等進行抽驗,在總計87件中有2件豆腐製品分別檢出防腐劑苯甲酸0.48 g/kg及己二烯酸0.04 g/kg (標準:均不得檢出),產品來源為新北市及台中市,已責令該批產品下架並依法處辦。
衛生局說明,抽驗的87件產品包括水產煉製品5件、糕粿麵食製品20件、香腸肉製品5件、水果農產品7件、豆製品30件、零食與餅乾20件,分別來自大賣場、超市、傳統市場等。2件違規產品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處以業者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
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楊舒秦表示,苯甲酸進入人體後,會被代謝從尿中排出,或與葡萄糖結合而解毒,但若過量則可能引起流口水、腹瀉、肚痛、心跳加快等症狀;己二烯酸對少數人會有非免疫性皮膚假性過敏反應。2種防腐劑雖然都是合法的防腐劑,但不能使用於豆腐類產品上。
楊舒秦指出,豆類製品常溫下容易腐敗,因此業者容易添加過量防腐劑,建議民眾應該向信譽良好的廠商購買並選擇有明確標示、來源清楚的產品,依照產品包裝建議的保存方式,或依食品特性選擇適當保存溫度及方式。常溫保存應置陰涼處,避免陽光直射;冷藏食品溫度應在7℃以下;冷凍食品則應在-18℃以下。
資料詳洽:食品藥物管理科 楊舒秦科長 電話:2257-7155分機 2211
  • 聯絡人:廖致瑩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衛生企劃科衛生發展股
  • 聯絡電話: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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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0815新北市衛生局抽驗中元應景食品新聞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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