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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8-07-2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市自7月27日起發放「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識別證」
【新北市訊】依交通部公布「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本市自107年7月27日起開始發放交通部印發之停車位識別證,目前可至交通局2處辦公室、6處停車管理場及轄管105處有駐場管理員停車場領取(地點如附件),民眾可攜帶孕婦手冊或兒童手冊,自行選擇鄰近地點前往領取或於停車時順道領取,每本手冊限領1張,領取後將由發放人員於手冊上加蓋領訖章,另107年8月1日起停車位識別證會隨新發之孕婦手冊或兒童手冊隨冊夾發無須申請。
交通局長王聲威說,「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具有專用性質,停放車輛應搭載孕婦或6歲以下兒童,並於車輛擋風玻璃明顯處置放停車位識別證,若未領取識別證者,亦可放置孕婦手冊、兒童手冊或其他足資證明孕婦或兒童身分事證等之證件。
王聲威表示,為打造新北市孕婦及兒童友善停車環境,交通局自102年起即於轄管停車場建置孕婦優先停車位,現依法規公告內容,統一設置2%之「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並依法規規定之標誌標線於107年8月31日前全面設置完成。依規定,政府機構、車站、百貨公司、量販店、遊樂園及醫院等之停車場,需於107年12月16日前設置「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交通局亦已函請各相關單位依法設置,以方便民眾使用。另交通局表示,自107年7月1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為宣導期,依法規定108年7月1日起即針對未符合資格車輛占用者,處以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之罰鍰,呼籲民眾請勿占用,將車位留給符合資格者使用。

資料詳洽:交通局停車管理科代理科長 吳政諺 電話:(02)29702960轉 8005
新聞聯絡人:交通局簡任技正 葉燿墩 電話:本市境內1999轉6942
  • 聯絡人:劉祐瑜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科第三股
  • 聯絡電話:8715
相關附件
  • 本市「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識別證」發證地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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