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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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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9-01-14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何謂防災型都更?

  

一、因應1052月高雄美濃大地震、1072月花蓮地震後產生建築物安全疑慮,新北市政府以保障民眾居住安全為目標,於都更法令、技術及資金補助提供民眾改建房屋全面支援。

二、推動防災型都更行動方案分為三大面向:

(一)法令制度鬆綁、擴大適用範圍:

1、「新北市政府執行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47條第2項處理原則」(即簡易都更),程序再簡化並擴大協助危險建築物不受面積規模等限制,只要1棟就可以提出申請。

2「新北市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將土壤液化高潛勢地區放寬屋齡檢討由30年降為20年,海砂屋或震損情形基於公共安全迫切性,無須檢討環境指標。

3、「新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審查要點」,促使防災道路與避難點優先取得,並增加亟待重建或危險建物整合誘因。

4、「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基準」,增訂都市更新獎勵項目,鼓勵建物提高結構安全性能。

5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已於1061116日公告「危老重建計畫書申請作業注意事項」,並提供申請資料檢核表及重建計畫書所需相關文件或表單。

(二)提供經費協助:

提供輔導團隊協助社區成立更新會辦理自力更新重建並提供補助,經費上限為630萬元;另辦理整建維護之社區,每案補助總經費50%,補助金額上限為1,000萬元。

(三)主動輔導及建立產業媒合平台,整合支援:

1、提供15人以上連署由輔導團隊到府說明都市更新法令知識及申請程序;另都更推動師亦可深入社區為住戶提供都市更新相關解說服務。

2、房屋健檢與結構補強一條龍服務,經本市工務局房屋健檢後,屬結構不安全需再詳細評估、補強或重建之建築物,即派都市更新推動師至社區協助民眾辦理整建維護耐震補強或更新重建。

三、「防災型都更行動方案」、「新北市推動都市計畫內防災建築再生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4款執行計畫」及「新北市政府處理防災型建築加速改善要點」可上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網站-宣導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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