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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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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9-03-22
  • 截止日期:2019-04-0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新建工程處薦任第7職等土木工程職系副工程司1名(擇優得列候補若干名,候用期間3個月)。
職缺數
1
副標題
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辦理公共建設用地取得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即將搬遷至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44號)。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學習能力強。
報名手續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白天聯絡電話、自傳、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
(7)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8)英檢(或相當英檢)證明、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上述影本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資料如有不實,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自公告之日起至108年4月2日止,請將上述相關表件資料郵寄「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人事室楊先生收(電話02-29603456分機7818)」,信封請註明「應徵土木工程職系副工程司」,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無法於截止日期前補齊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甄  試
(1)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若未獲通知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
(2)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得擇優增列候補若干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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