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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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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0-09-21
  • 截止日期:2020-09-28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預估缺)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經建行政職系科員1名(擇優得列候補若干名,候用期間3個月),預估109年9月28日以後出缺。
職缺數
1
副標題
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辦理本處工程管考等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40-7號6樓。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大學或大專以上學歷畢業。
徵才條件
(1)學歷:大學或大專以上學歷畢業。
(2)經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有2年以上行政業務經驗。
(3)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 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4)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學習能力強。

報名手續
※應檢具之證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白天聯絡電話、自傳、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初任同一序列職務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
(7)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8)英檢(或相當英檢)證明、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報名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紙化作業,應徴本職缺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並自公告之日起至109年 9 月 28 日止,請應徵人員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及完整履歷表,填表須親自簽名)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逾期或證件不齊無法於截止日期前補齊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甄  試
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亦同。
  • 聯絡人:林小姐
  • 聯絡電話:02-86871266#6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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