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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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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4-04-03
  • 截止日期:2024-04-0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採購稽核小組5等職代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 辦理本府採購稽核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徵才條件
1.經歷:具公務經驗及採購證照者尤佳(若有相關經歷請檢附相關證明)。
2.其他:服務熱忱、學習力佳,如具原住民身分者請附相關證明。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報名手續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113年4月9日前(郵戳為憑)檢具以下資料郵寄至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人事室收(機關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並請註明聯絡電話。(信封請註明應徵採購稽核小組5等職代)。(親送者請送至本局人事室登記桌蓋收文戳章)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1份(如附檔,請親自簽名,須含學經歷及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並影印於A4紙張同一面勿裁切)。
(4)相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
(5)上開資料不齊或逾時者,視同資格不符。

甄  試
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如審查不合者恕不另行退件。(請務必留下多種聯絡方式,以便聯絡)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掛號」回郵信封並附足郵資,俾利郵寄返還。
2.應徵人員如不符本局所需,本局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3.另需遵守本府規定辦理僱用事宜。

備  註
1.僱用期間:本案係代理本局現有職務代理人請假及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業務,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原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結束(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或僱用原因消失日止。
2.薪資:280薪點,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7,800元,另本局支付機關勞健保勞退金部份,受僱人仍需自付勞健保及自提6%勞退金。
3.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4.得擇優列備取人員2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日起5個月。

  • 聯絡人:詹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7839
  • 傳真號碼:02-29686064
  • 電子信箱:ae5756@ms.ntpc.gov.tw
相關附件
  • 工務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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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務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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