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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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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9-07-18
  • 截止日期:2019-07-24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5等約僱人員(本職缺為科員職務代理人)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招商行銷規劃。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4樓)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大學以上畢業。
徵才條件
1、有相關公務機關經驗者尤佳。
2、英語能力有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須非屬本局首長或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
報名手續
1、報名期限:自108年7月18日起至108年7月24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經濟發展局-招商科科員職務代理人」。
3、報名表件請郵寄至「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 李小姐收」(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樓)
4、應繳證件請以A4格式按下列資料依序裝訂:
(1)甄選報名表(請自本公告網頁連結中下載報名表檔案使用,須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4)請在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均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有不實,責任自負。
甄  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就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次甄選正取名額1人,並擇優備取候補人員1人,於正取人員逾期未報到或候補期間離職時,依序遞補之,其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2、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處理。
3、未獲擇優通知面試或面試結果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報名資料恕不寄還,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須檢還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否則將由本局逕予銷毀。
備  註
1、本甄選職務係考試列管之職務代理,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薪點280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4,916元。
2、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考試錄取分配訓練人員報到前1日或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截止之日止。
3、本案職務代理人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本簡章規定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 聯絡人:李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5470
相關附件
  • 甄選報名表

    DOC
  • 甄選報名表

    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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