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 facebook
  • line
  • 友善列印(開啟新視窗)
  • 發佈日期:2022-10-05
  • 截止日期:2022-10-10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職務代理4等約僱人員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2.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3.具服務熱忱、積極、學習能力強。
4.曾有人事行政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工作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教育局人事室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徵才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2.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3.具服務熱忱、積極、學習能力強。
4.曾有人事行政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報名手續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填妥後將掃描檔案及可編輯檔案併同寄至信箱:AR1405@ntpc.gov.tw)。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二)報名方式:請於111年10月10日下午5點前將前開資料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承辦人孫小姐(AR1405@ntpc.gov.tw)信箱。
※電子郵件主旨請加註「應徵教育局人事室4等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3.最高學歷證件。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甄  試
甄審通知: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備  註
(一)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11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1年11月6日止,代理期間倘僱用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二)本案備取人員得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得遞補原公告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三)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5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金為新台幣32,425元。
(四)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2706孫小姐。

  • 聯絡人:孫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2706
  • 電子信箱:AR1405@ntpc.gov.tw
相關附件
  •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ODT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