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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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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9-03-22
  • 截止日期:2019-04-0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辦理身心障礙者接案評估及開案、需求評估、研擬職業重建服務計畫、執行職業重建服務計畫、處遇追蹤、結案及諮詢等服務。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一、本案進用人員須於進用前完成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專業訓練36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並應完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管理應用系統」專業資格(網址:https://vrs2.wda.gov.tw/eVRS/)登錄審核事宜(須檢附勞動部函復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審查結果通知,未附者視為證件不齊不予受理),另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者。
2.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者。
3.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二年以上者。
二、僱用期間自本案進用人員自108年5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將視考核成績予以續聘。
三、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四、薪資說明:聘用新資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僱用資格條件一覽表「業務督導員」規定,專科學歷月支32,480元;學士月支34,945元;碩士月支39,320元。
報名手續
1.通訊(以郵戳為憑)或現場交件,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8年4月9日止(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
2.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字樣。
3.郵遞地址及收件人: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7樓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人事室李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46)請備齊下列資料:
(1)甄選報名表1份(請自行下載報名表格式使用,並採雙面列印、貼照片、親自簽名或蓋章)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列印於A4大小紙張上,並自行註明僅供身份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勞動部函復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審查結果通知
(5)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6)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
甄  試
合於初審條件者由本局擇優通知面試,如須返還書面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面試及錄取均以電話通知。未能參與面試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備  註
除正取名額外,本局得視業務增列備取1-2名,並以同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聯絡人:李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46
相關附件
  • 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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