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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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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0-11-26
  • 截止日期:2020-12-04
  • 發佈單位:新莊區公所
新莊區公所工務課薦任第7職等經建行政職系視導1名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新莊區公共工程相關業務。
2.辦理人民陳情、電話禮貌、臨櫃服務等為民服務調查分析研考事項。
3.辦理各項考評資料定期彙編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並具經建行政職系調任資格公務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2.大學以上土木、建築、水利或交通等相關科系畢業,並有公共工程相關經驗及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合格證書尤佳。
3.工作態度佳,品德操守良好,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團隊合作熱忱,能配合夜間及假日加班。
備  註
1.本項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酌列候補備取1名(候補期間3個月為限)。符合資格且具意願者,請於109年12月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自傳並簽名、現職派令、最新銓敘部審定函、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採購證照等)完整上傳。
2.報名人員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應徵人員甄選後如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如資料不完整、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聯絡人:許小姐,電話(02)29929891#164。
  • 聯絡人:人事室
  • 聯絡電話:29929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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