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 facebook
  • line
  • 友善列印(開啟新視窗)
  • 發佈日期:2026-01-21
  • 截止日期:2026-01-28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科員職務代理人 (5等約僱人員)
正取
1人
備取
2人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終身學習相關業務。
2.辦理藝術教育相關業務。
3.辦理補習教育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0樓西側教育局社會教育科
薪  資
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金為新臺幣38,948元。
學歷/檢定要求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徵才條件
1.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2.具服務熱忱、積極、學習能力強。
3.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4.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報名手續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件。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報名方式:請於115年1月28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寄送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0樓西側,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社會教育科尤小姐收。
※信封請加註「應徵5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性質)」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甄  試
甄審通知: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備  註
(一)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教育行政科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5年10月下旬,代理期間倘僱用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二)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金為新臺幣38,948元。
(三)聯絡電話:(02) 29603456分機2591 尤小姐。
  • 聯絡人:尤毓蓁
  • 聯絡電話:29603456分機2591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