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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9-06-0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工業區不得適用危老獎勵,新北市政府將辦理多場說明會鼓勵企業申請立體化
【新北市訊】為避免工業區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與行政院108年4月26日核定「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產生政策排擠,並重申杜絕違規工業住宅政策方向,內政部於108年5月31日公告工業區不得適用危老獎勵申請重建。針對新北工業區更新重建需求,新北市府早已預為研訂「新北市工業區立體化方案」,期以透過提升容積率的方式,鼓勵新北廠商更新重建增加投資,強化產業用地使用效能,改造整體產業環境。

經發局表示,行政院108年4月核定立體化方案屬上位指導計畫,後續可由地方政府視需求公告受理廠商申請與後續計畫管理,為達到都會區工業用地增加供給政策原意,經發局於108年1月起即進行工業區現場勘查,及陸續辦理座談會瞭解業者需求,並已研擬「新北市工業區立體化方案」(草案),且由城鄉局同步進行「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訂,將於內政部核定層轉行政院備查後公告實施。

另外,為加速落實新北工業區重建更新,「新北市工業區立體化方案」(草案)擬定內容原則與中央方案一致,以新北市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產業專用區(基準容積於240%含以下)為適用範圍,其中獎勵項目除「新增投資(15%)」及「能源管理(5%)」外,新增「營運總部(5%)」,以鼓勵企業投資新北,合計容積獎勵上限20%。倘廠商仍有容積需求,亦可以捐贈公益設施空間或繳納回饋金方式取得容積額度,該額度以各該工業區基準容積之30%為上限,合併最高可達各工業區法定容積之50%。相關申請書件將配合「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期程,最快可望於6月底前同步公告。後續新北市政府將至各工業區辦理至少20場說明會,並提供專責諮詢窗口,以協助業者申請以及加速投資障礙排除,積極引導企業透過更新帶動區域發展,有效解決產業用地需求。
  • 聯絡人:林家緁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業發展科
  •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5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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