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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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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08-01
  • 截止日期:2014-08-07
  • 發佈單位:鶯歌區公所
約僱人員1(候補1)(約僱四等280薪點)
副標題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經建(交通)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鶯歌火車站前)
待  遇
30,001至40,000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經建行政或交通行政相關實際工作經驗尤佳。
徵才條件
1、具電腦操作技能,熟悉word、excel等文書處理作業能力者。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報名手續
一、受理期限及方式:自即起至103年8月7日止,以郵寄方式及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親送恕不予受理。二、應備證件:1. 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 英檢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使用)。5.相關經歷及專業訓練、證照等證件(2-5影本即可)。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經建行政職系課員職務代理人』。三、僱用期間至103年公務人員地方特考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或報到截止前1日止。四、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談,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另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五、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六、寄送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 55號,聯絡人及電話:02-26780202轉222 游小姐
  • 聯絡人:游雅琇
  • 聯絡電話:(02)26780202分機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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