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 facebook
  • line
  • 友善列印(開啟新視窗)
  • 發佈日期:2018-11-20
  • 截止日期:2018-11-2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5等約僱人員(代理科員)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受理各項戶籍登記及證明文件核發,2、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中和戶政事務所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2、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3、須熟諳電腦操作,並能配合機關需求職務輪調。
報名手續
一、請檢附並備齊下列資料:1、報名表(含自傳、末頁請簽名)並附照片 2、最高學歷及經歷證件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以上資料除報名表外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有意者請備齊資料,並於107年11月22日前逕寄「新北市中和戶政事務所」(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236號4樓)潘先生收,聯絡電話:(02)29495759#505 (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並請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代理科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先以書面初步審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1、本項甄選擬代理之職缺,由中和戶所就應徵人員擇優遞補,並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辦理僱用手續。2、擇優得列候補名額1人(候補期間自代理人員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逾期失效),其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3、待遇月支新臺幣34,916元。4、僱用期間為實際到職日起至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預計108年10月下旬)止。
備  註
為配合本局業務需要,須於僱用之日起支援所屬新北市中和戶政事務所,工作地點為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236號4樓(近捷運南勢角站1號出口)及其所屬員山辦事處(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3號3樓)或民享辦事處(新北市中和區民享街37號2樓之1)。
相關附件
  • 報名表

    DOC
  • 報名表

    ODT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