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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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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9-08-23
  • 截止日期:2019-09-1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聘用檢查員4人(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檢查)
職缺數
4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職業安全衛生監督檢查事項及後續配合辦理事項。
2.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9樓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一、具有以下資格之一:1.具有國內外理、工、醫、農、教育、管理及其他相關學系研究院所以上學歷。2.具有國內外理、工、醫、農、教育、管理及其他相關學系國內外大學學歷,並具有與擬任工作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3.具有國內外理、工、醫、農、教育、管理及其他相關學系國內外大學學歷,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二、前項資格,大學畢業者,需另再具備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之一。三、具有機車駕照者尤佳。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
報名手續
意者請檢具(一)1.本處聘用檢查員(職業安全衛生檢查)甄選報名表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相關證照及工作經歷證明。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上資料請於108年9月13日前(須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華江一路216號人事室劉先生收(務必請於信封上需註明「應徵聘用檢查員(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檢查)」及日、夜間聯絡電話)】。5.報考人所填寫之資料或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有填寫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撤銷其錄取資格。倘涉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本處將擇優通知面試其餘人員恕不另行通知。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面試及錄取均以電話通知,未能參與面試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備  註
1.本職缺為聘用七等一階328薪點,月薪40,901元2.除正取名額外,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數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3.本職缺屬代管代訓性質,仍為本處職缺,日後仍須回到本處上班。
  • 聯絡人:劉先生
  • 聯絡電話:02-22523736分機801
相關附件
  • 附件2-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聘用檢查員(職業安全衛生檢查)甄選報名表.doc

    DOC
  • 相關研究所科系一覽表

    PDF
  • 相關研究所科系一覽表.odt

    PDF
  • 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聘用檢查員(職業安全衛生檢查)甄選報名表.odt

    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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