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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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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7-11-21
  • 截止日期:2017-12-08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聘用社工員
職缺數
8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辦理本市社會福利專業服務相關業務。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ㄧ: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依第5條修畢相關學分,領有畢業證書與修課證明文件者。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布告欄-徵才資訊下載:http://www.sw.ntpc.gov.tw/careers/? parent_id=10950&type_id=10950)、(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社工科聘用社會工作人員(充實計畫社工)」,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5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工科賴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814,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06年12月8日止。

甄  試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主題專區→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甄試人員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備  註
5.本職缺正取:8人(現缺8名);備取:若干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6.聘用社會工作員於296至376薪點範圍內聘用(新臺幣35,845元至45,533元),第一年比照六等二階支296薪點,具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第一年比照六等三階支312薪點。
相關附件
  • 非編制人員履歷表.doc

    DOC
  • 非編制人員履歷表.odt

    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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