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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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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7-05-26
  • 截止日期:2017-06-02
  • 發佈單位:人事室
約聘護理師
職缺數
1
副標題
新北市樹林區衛生所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公共衛生業務。
2.醫療保健門診。
3.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中山路二段80之1號(新北市樹林區衛生所)
待  遇
30,001至40,000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2.具護理師證書。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
4.具熱誠,對公共衛生業務有興趣。
5.曾有政府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報名手續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郵寄(或逕送)新北市樹林區中山路2段80-1號新北市樹林區衛生所林小姐收(106年6月2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身份證影本;4.護理師證書影本。二.僱用期間至106年8月25日止,僱用期滿及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本甄選案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四.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2人,後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評選之缺額及工作性質相近之缺額;後補期限至106年7月底為止,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後補資格。五.聯絡電話:(02)26812134分機32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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