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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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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7-03-24
  • 截止日期:2017-04-05
  • 發佈單位:五股區公所
臨時人員1人(正取1名,備取2名)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協辦工程督導、維護及財產管理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機關得視業務狀況調整工作)。

工作地點
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四段50號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1.高中職以上工程相關科系畢業或非工程相關科系畢業但具工程相關經驗亦可。
2.能配合加班及輪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4.屬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5.身體強健、品行端正、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
徵才條件
1.高中職以上工程相關科系畢業或非工程相關科系畢業但具工程相關經驗亦可。
2.能配合加班及輪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4.屬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5.身體強健、品行端正、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
報名手續
1.請於106年4月5日前以郵戳為憑將非編制臨時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附件下載,請貼照片並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證件影本郵寄五股區公所秘書室(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四段50號),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面試而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2.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薪資標準:月薪新臺幣22,597元整(含勞健保自付) 。
4.本項甄審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以從缺。
5.聯絡人:陳先生,聯絡電話:(02)22916051分機311。
6.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臨時人員」及課室「秘書室」。

  • 聯絡人:閻先生
  • 聯絡電話:02-22916051-411
相關附件
  •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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