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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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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7-02-25
  • 截止日期:2017-03-04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4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性質)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土木、水利及環境工程等相關業務。 2、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待  遇
30,001至40,000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1、具有國內外水利、土木及環境工程等相關科系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者。 3、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4、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報名手續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1)本局甄選報名表(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2)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述順序排列,並以迴紋針固定(勿裝訂),俾利審查,並於106年3月4日前親送或郵寄: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0樓水利局人事室呂先生收(郵戳至遲以106.03.04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4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性質)」及白天聯絡電話。
甄  試
初審合格者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之比例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欲退還相關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並填寫住址及收件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本項甄試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遴選,經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備  註
1、僱用期間:自錄取簽准報到日起至106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至106年10月)。(月報酬為250薪點,約新台幣30,275元)。 2、本次徵才正取1名,另得擇優1~2名列入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本局再有相同職務出缺時,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 3、通知錄取人員如於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無法到職者,視同放棄。 4、請下載本局甄選報名表報名。 5、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893呂先生。
相關附件
  •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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